世界贸易组织(WTO)周一做出裁决,称中国不公平地限制了广泛用于钢铁,铝和化工产业的九种原材料的出口,使国内制造商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
美国,欧洲和墨西哥之前指称中国限制了九种广泛用于钢铁,铝和化工产业的原材料的出口,通过提高出口关税,制定出口限额以及严格的出口许可证获取条件等方式造成这九种原材料的出口价格提高,使中国国内的制造商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新的裁决维持了世界贸易组织对2011年7月的一次判决,并指出中国方面违反了国际贸易准则,本次判决依然对美国,欧洲和墨西哥有利。
世界贸易组织表示,"中国必须马上降低出口关税,并解除出口限额,以符合其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义务。
新的裁决将会影响到中国的铝土矿,焦炭,萤石,镁,锰,碳化硅,金属硅,黄磷和锌的出口形势。
中国方面则称,相应的出口限制是出于对环境保护的考虑。
本次裁决源于几年前, 2009年的6月23日,美国、欧盟正式在WTO框架内向中国提出了贸易争端请求,说中国对铝土、焦炭、萤石、镁、锰、金属硅、碳化硅、黄磷和锌种九种原材料采取出口配额、出口关税以及价格和数量控制,违反了中国2001年加入WTO时的承诺,造成世界其他国家在钢材、铝材及其他化学制品的生产和出口中处于劣势地位。随后墨西哥也以类似的理由提出了的贸易争端请求。
此后,按照相关程序,中国与美国、欧盟和墨西哥三方分别于2009年7月份和9月份就原材料出口问题举行了两轮建设性磋商。但鉴于通过磋商未能找到共同满意的解决方案,世界贸易组织于2009年年底决定设立一个专家组,就美国、欧盟和墨西哥三方指控中国限制原材料出口一案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WTO于2007年7月做出裁决,称中国不公平地限制了九种原材料的出口,为国内制造商提供保护。
这份裁定使中国原材料出口政策面临挑战。虽然本次案件中不涉及稀土产品,但这次欧美国家的举动得到WTO支持后,很有可能下一个目标就会锁定稀土。